■融媒体记者 林小玉 整理
近日,为吸引更多台湾同胞登陆来岚,更好地推进台胞台企登陆的第一家园先行区建设,实验区印发《台湾同胞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免费向在岚台胞提供12项服务项目,充分发挥实验区在两岸交流合作中的‘缓冲带’‘试水区’作用,创新社会管理服务机制,拓展融合发展内涵外延,增强台湾同胞的获得感和归属感,构建台湾同胞“第二生活圈”。那么,在岚台胞要如何享受到这份福利,一起来看看。
一、服务时间
《台湾同胞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印发之日起开始实行。
二、服务对象
所有在实验区工作、学习、生活、旅游的台湾同胞及其家属,均可免费享受与大陆居民同等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三、服务项目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
(高血压、糖尿病)
健康教育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
预防接种
(含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处理服务
0~6岁儿童健康管理
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
孕产妇健康管理
中医药健康管理
老年人健康管理
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
四、主要做法
1.登记造册
各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对在实验区工作、学习、生活、旅游的并持有台胞证或居住证的台湾同胞接受服务的情况进行登记,定期汇总到社会事业局进行造册。
2.服务方式
各医疗卫生机构专门设立台湾同胞医疗卫生服务中心(点),对经登记造册的台湾同胞,由居住所在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服务方式包括预约就诊、上门服务、家庭医生签约、咨询服务等。
3.经费保障
2021年,城乡居民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政府补助标准为79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台湾同胞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为免费,所需经费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政府补助(含财政配套)资金中统筹列支。主管部门参照现有国家基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经费补助标准和考核办法,根据各单位提供服务的数量、质量和绩效考核情况予以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