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融媒体记者 周寒冰)15日,实验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黄建波主持召开管委会2022年第27次主任办公会,审议《关于平潭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送审稿)》,审议并原则通过《平潭综合实验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批后监管工作管理办法(送审稿)》。
会议强调,要统筹各项收入,科学编制预算支出,做到预算“心中有数”,工作“有的放矢”。要严控严管,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坚持先预算后支出、无预算不支出,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支出。要健全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完善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办法,加强对各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管理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批后监管工作,规范监管内容、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强化土地出让合同履行,依法规范用地行为,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持续提高国土资源精细化管理水平。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实验区领导何杰民、文学林、陈训明,二级巡视员薛理朝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