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规定,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一般采取居家隔离。市民如果感染了新冠病毒但没出现相关症状,应当如何处置?
根据最新防疫措施要求,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一般采取居家隔离,隔离第6天、7天连续2次核酸检测Ct值≥35可解除隔离。
实验区疾控中心办公室主任林滢滢介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居家人员尽可能在相对独立的房间居住,使用单独卫生间。应当配备感染者专用体温计、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和消毒产品及带盖的垃圾桶。居家人员非必要不外出,不接受探访,同时需根据相关防疫要求进行抗原自测和结果上报,每天早、晚各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和自我健康监测。无症状者无需药物治疗,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可进行对症处置或口服药治疗,有需要时也可联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或通过互联网医疗形式咨询相关医疗机构,病情加重的及时转定点医院治疗。